来到车上,好几个未接来电,有两个是所里的,刚准备要回,又响了,是律所的办事员沈阳。.“唐律师,你今天回来吗?有两拨人在找你啊!”
“十分钟后到,让他们等下!”
揣回手机,瞟了徐晓岚一眼,不无得意,有名气就是好,不用去找案件,案件总会找上门。徐晓岚人聪明,也用功,就是迟迟打不出名气,看来是被自己的光芒掩盖了,其实一直做自己的助手,也没什么不好。
急匆匆赶到所里,五个人等在那里,两男三女,唐人杰问了一下,三个女的是一拨的,两男的是一拨的,就说:“女士优先,你们两个先等一下,没意见吧?”
那两个男的说:“没意见,本来她们比我们早到。”
三位女士进了唐人杰的办公室,唐人杰让徐晓岚记录。其中一个说:“我们是三姐妹,我们的官司败诉了,有个叫肖美丽的教友推荐我们来找你,请你一定帮帮我们,把官司打赢了。”
唐人杰接过她们手中的判决书,是一份东原省某市法院的一审行政判决书。行政诉讼,就是老百姓和正斧打官司,既然一审已经判决正斧胜诉,要翻过来难度相当大,唐人杰还没细看判决书,就感觉形势不乐观。
唐人杰让徐晓岚给她们倒水,然后说:“我先看看判决书再说吧”
原告吉玉玲、吉玉洁、吉玉芬是第三人吉玉刚的妹妹。1998年,她们的母亲及兄妹四人共同承包土地6.5亩,其中水地4亩,旱地2.5亩。2oo5年,第二轮土地承包确权时,在三姐妹及她们的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第三人吉玉刚与村里重新签订合同,重新签订合同,将4亩水地承包到自己名下,将2.5亩旱地承包在三姐妹及母亲名下。
三姐妹在阳城打工,只有她们的母亲在老家,地一直由哥哥吉玉刚种着。去年土地征用,4亩水地的补偿费是八十万元。三姐妹及其母亲认为这些钱应当由几人平均分,当她们到村里打听领钱时才知晓,那4亩水地的土地经营权证是在哥哥吉玉刚名下,那么八十万元的补偿款自然也是他的,没三姐妹及她们母亲的。
母亲一怒之下和儿子儿媳论理,结果心脏病突而死,三姐妹从阳城赶到老家,含泪给母亲办完丧事,和哥哥嫂子打起了官司。她们起诉了市正斧,要求撤销给哥哥颁的土地经营权证,但一审败诉。
唐人杰看了一下,感觉有戏可唱,一审律师代理的思路有问题。他没有在证据上下功夫,而是大讲正斧的违法之处,如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土地应当三十年不变等。正斧颁土地经营权证,只要有与村里的承包合同,又有村委会证明,那么正斧就没有理由不证,其履行的只是形式审查。
看到这里唐人杰心里就有了底,就说:“既然你们来找我,那么就按我的想法去打,但我不敢保证一定能赢。现在应当这样办理,先向市中院提出上诉,不要使你们手上的这份判决生效,这是个缓兵之计。然后马上到区法院起诉村与你哥哥吉玉刚签订的合同侵犯了你们的土地承包权,确认承包合同无效,等这个案子立上,又持案件受理通知书,申请市中院中止审理与正斧的行政诉讼。华夏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一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时,这个案子应当中止审理,等另一案件审理完后恢复审理。确认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无效后,再要求撤销土地经营权证就迎刃而解,这叫釜底抽薪。”
“你这样说我们就明白了,问题出在那个合同上,合同被推翻了,证就不存在了,唉,看来还是方法问题,我们还一直以为是哥哥串通了土地局的人,又买通了法院。”大姐吉玉玲高兴地说,接着关心地问道,“那律师费怎么收呢?”
唐人杰反问道:“你们给一审的律师费是多少?”
“四万。”三姐妹异口同声。
“那我们也收四万,到你们那边立案出庭的差旅费由你们承担。”
“那没问题,唐律师,你能保证打赢吗?”
“这是一步险棋,有百分之十的把握,不敢保证,这是负责任的话。不过打不赢,我不收你的律师费,前提是你先交四万元到我们所,打赢了这个钱自动成了我们的,输了钱你领走。”
“这样我就放心了。”
唐人杰让徐晓岚带吉家姐妹去办理委托手续及相关事宜。这个案子比较简单,干脆叫她办得了。和吉家姐妹一说,她们想到是唐人杰安排的律师,再说再不赢也不收钱,就同意了。
打走了姐妹三人,唐人杰把外面等待的两个男的叫进来。
他们直接把一份皱巴巴的判决书放到唐人杰面前,“唐律师,你们的管主任让我们来找你的,你看,我们觉得法院判承担这么多的费用不合适?”
唐人杰心想,哪里的管主任啊?突然明白是今年才来的合伙人管建华。唐人杰看是个交通肇事案件,也是败诉方,今天是怎么啦,妈的,倒霉透顶,遇见的全是败诉的案子。
这俩人是中原省信县人,高个是司机赵鲁豫,矮个是车主王南。半年前他们在阳城河东生一场车祸,将一名叫吕怀定的25岁的小伙撞成了植物人。
唐人杰没看判决书,先问:“买保险了吗?”
他们说买了,从一个黑色小包里拿出三四份保单,说:“我们是货运车,交强险买了两份,商业险五十万元,货运险、不计免赔都有。”
唐人杰拿起判决书,先翻到判决书的最后一页,看了一下,总额是七十四万多元,他们是主要责任,保险刚好够。
唐人杰于是说:“不用担心,这保险够赔偿了!”
司机赵鲁豫说:“我们要上诉。”
“上诉?像这种案子有保险公司赔偿,你不用出钱,上诉还要花律师费诉讼费,没有实际意义。”唐人杰有些想不通,这些人是吃饱了撑的?不过自己这也是瞎操心,人家找自己找官司,只要有钱赚就行,只不过总是忍不下心赚这种冤大头的钱。
“我觉得我不应该承担主要责任,那天……”赵鲁豫张张嘴,似乎有些不服气。
“谈事故责任已经没有意义了!”唐人杰打断他,有些不耐烦地点着判决书上的日期说,“你看看,早错过了不服事故认定书的行政复议期,法院就是以这个为依据确定责任的,你要推翻这个太难了,几乎没有可能,关键是没有意义,自己又不出钱,何苦呢?”
“你听我说唐律师,这个案子有太多的蹊跷。”赵鲁豫也有些急了,急忙说,“那天我把车停在外面,就到不远的一个小饭馆去吃饭,过了一会老板进来说,那大货车是你的吧?停的不是地方,违章,有个骑摩托车的人撞上了,交警来了,那人伤得很重,地上躺着。那天我刚好喝了点啤酒,我想交警一看我喝了酒,肯定我是全部责任,我就干脆跑了,在外面给车主打了个电话,说出事了,把情况讲了一下。车主从老乡那打听到一个叫叶一帆的阳城律师,让他全权处理,我不用管了。”
“嗯,继续说。”唐人杰也来了兴趣,特别是其中竟然是自己那个师傅叶一帆的代理律师,没想到这种小案件他也急了,近年阳城律师急剧增加,律多案少,竞争激烈,他那个律所一直没招到什么有实力的律师,生意惨淡,看来也是饥不择案啊。
“后来叶一帆找到我,问了我的车投保情况,我给他两万律师费,他又要了五千元的活动费用,说要请交警吃饭。晚上他找到我说,就算城镇户口,保险也够了,我们不用掏钱,不如认个全部责任?我觉得不对,我违章停车,也不会是全部责任,他说那样保险不好处理,我还是不答应。后来他告诉我说,我承担主要责任,吕怀定次要责任。他说处理可能要几个月的时间,我就回老家了,车当然被扣了。”
赵鲁豫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舔了下嘴唇,唐人杰起身给他和王南倒了一杯水,他说声谢谢,然后继续说:“不久有人给我打来电话,说他是吕怀定的律师,让我拿钱私了,我说多少,他说给五万元就把车放了,吕怀定住院大概花五万,只要我出十万元,这事就结了。我想我的车有保险,我不想私了,就坚决不答应。我急着想提车,天天打电话问叶一帆,什么时候开庭.判决,他说要做伤残鉴定,至少三个月。三个月后,我问他那个人是几级伤残,他说不知道,开庭的时候才知道。我问他开庭的时间,他说法官还没通知,到时候会告诉我的,他是代理人,我不去也行。昨天,他突然通知我说,庭开完了,判决书都拿到了,让我来取。”
想到是师傅代理的案,唐人杰开解他道:“如果有代理人的话,除了离婚案件,当事人可以不出庭。交通事故案件比较简单,法官可能临时通知,你又在外地,来不及。整个过程律师尽到了责任,没什么问题,你要相信自己的律师。”
“不是啊。”赵鲁豫指指判决书,“唐律师,你翻到判决书的第七页,看,一级伤残,就是植物人,比死了还赔得多,光护理费就十五万元,说这是五年的,如果五年后没死,还会起诉追加。你说那时候他的律师说给十万元就能私了,后来怎么会鉴出个一级伤残?”
“这也有可能啊,当时事故刚生,可能诊断不明,你不用想那么多,开庭时除了叶一帆,还有保险公司的法律顾问,他们和你是一个战壕的,鉴定啊医药费他们会把关的,因为最终钱得他们出!”唐人杰沉吟道
赵鲁豫摇了下头:“我昨天晚上算了一晚上,怎么这么巧?如果一级伤残,城镇户口,扣除交强险部分,商业险9o比例赔偿,七十四万元,保险刚好够,不多不少。”
听了赵鲁豫一番陈述,唐人杰一个激灵,开始重视起来,仔细看了一遍判决书,没现什么,其中提到一个关于认定城镇户口的房屋租赁合同证明,是派出所出具,觉得不太靠谱,农村户口的赔偿不及城镇户口的一半。但是他没看卷,没见证据,不好说。
唐人杰突然想到一人问题:“你的意思我明白,怀疑叶一帆在里面做假,伙同对方的律师、法医、法官、甚至保险公司的法律顾问诈骗保险款,但这得要证据啊。太难了!还有,像这种案子到二审基本都会维持原判,除非你有他们做伪证的直接证据,报案,告他们涉嫌保险诈骗罪,才能彻底翻过来,可是对你本人没多大的好处,只是给保险公司省了钱!”
赵鲁豫点点头:“对对,我就有这种怀疑。那么你说什么样的证据能证明呢?”
“比如他们一起密谋的,法医的报告等。”
“这种证据我们还真的无法得到。”一直沉默的车主王南终于接了句话。
两个人一时不说话。
唐人杰突然想起一个人,“这上面有吕怀定的详细家庭地址,干脆到他家里去一下,如果找到这家伙,他要是没事,或伤得很轻,那不所有问题都说明了?”
两人一下高兴地跳了起来说:“对啊!我们去看看,吕怀定是死是活不就得了?”
“不行,得秘密进行,如果他们真正做伪证诈保,这里会涉及很多人,双方律师、法医、甚至法官,他们会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我们的计划暴露,被他们知道,他们极有可能把吕怀定藏起来,甚至再把这家伙撞残成植物人也都有可能。”
说到这里唐人杰自己后背有些凉,为了牟利,也不是没有人不会铤而走险,丧心病狂的。
赵鲁豫问:“那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