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已经是我到了美国3天后,带给我这个消息的居然是夏桐,他开始在电话里并不敢直接说出来,他试探着问:“凌曦,你和你的男朋友鸿宇还好吧?”
“夏大哥,我们分手了。”
他深吸一口气:“难怪,我没想到我又见到鸿宇又是在医院,他自杀了你知道吗?割腕,而且割得非常深,差一点就救不回来。”
我惊讶得差点扔了电话,我觉得我自己的牙齿都在打颤,我不敢相信,可是当我想到那天我们在医院里诀别,他站在门口说的话,真的就像是在和我永别,我永远也忘不了,他哭着站在医院病房的门口说:“曦曦,这一别,也许是永别!好好照顾自己,我的宝贝,无论在哪里,我都永远祝福你。”难道说他在那一时刻已经想到了要离开这个世界?
我又一次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泪如泉涌,我颤抖着声音问:“夏大哥,他伤得重不重,被救回来了吗?”
“别担心,凌曦,他已经被救回来了,他被送来的及时,而且已经做过了基本的医疗处理,他割得太深,血是往外喷的,如果没有处理,几分钟就不行了,他似乎抱着必死的决心,根本不想留生的希望。”
我觉得我的心已经被鸿宇撕碎,鸿宇!鸿宇!你怎么可以自杀?!!你怎么可以死?!!你想死?你有没有想过你这样让我怎么继续以后的人生?我在电话里哭得泣不成声,夏桐一直耐心地安慰我。
哭了很久,我才情绪慢慢稳定,我问:“夏大哥,现在是谁在照顾他,他的大哥吗?”
“没有见到,只有他的父亲来过,其余时间全是佣人。”
鸿毅呢,鸿毅去了哪里,鸿宇自杀,鸿毅为什么不在?那一刻我想过我要飞回去看鸿宇,可是那时我连行动都困难,每天只能坐在轮椅上,我每天夜里都偷偷流泪,不敢让老妈看到,我哭鸿宇的自杀,也哭我自己仍然还是那么爱他,在美国的每一分每一秒我仍然在惦念着他,他是如何决绝地割断了手臂上的大动脉?那一刻他在想什么?难道这个世界上都没有让他留恋的东西了吗?被救时他又是如何挣扎在生死边缘?知道被救时他有没有抗拒?鸿宇,鸿宇,我不在你身边,你会怎么面对以后的日子?
庆幸地是,我偶尔还能从夏大哥那里知道一些鸿宇的消息,比如他开始接受了治疗和心理咨询,他有最好的心理医生帮他,可是后来他出了院,我就彻底没有了他的消息。
到美国的前两年我都在陆陆续续地接受治疗和复健,第一年几乎是在轮椅上度过,新加坡的医生说得对,我能走路已经算是奇迹,跳舞根本已经是个泡影。那时妈妈给我找了波士顿最好的复健理疗师,我咬着牙复健,痛得几乎把嘴唇咬破,我因为复健而耽搁了一年,没有申请大学,这之后的第二年,我才开始努力读书,准备考SAT报考美国的大学,我边读书边打工,我想让自己活得充实又忙碌。
爸爸妈妈本来作交流学者只有一年,但是他们不愿意让我再回新加坡,就决定留在美国,他们重新找美国的大学应聘,十分不容易,但爸爸妈妈天性乐观,他们比我坚强得多,他们算是第一代移民,什么苦都吃过了,什么歧视也都受过了,因此已经无坚不摧,兵来将挡、水来土囤,跟着爸爸妈妈,我也变得坚强起来。
当我第一次去美国的餐馆打工时,我的同事惊讶地望着我拿着的Chanel手袋,她说:“凌曦,你拿Chanel还来这种地方打工?”那时我就知道,我应该把所有鸿宇给我的CocoChanel全都收起来了,因为我现在已经是一个美国下层的打工者,再也不是被鸿宇捧在手心里、含在舌尖上的小公主。
来美国一年后,夏大哥也回来了美国,他经常来找我玩,他实现了童年时的诺言,他带我去了大峡谷,也带我去了拉斯维加斯和迪斯尼,他带我去看尼加拉大瀑布,那壮丽的自然风光是小小的新加坡不可能有的,即便回去土地广袤的中国我也没有见过这么壮美的风景!当我坐在直升机上俯视大峡谷时我哭了,大自然是这么伟大,它包容一切,动人心魄,震撼人心,叹为观止!在它面前,我们每个人都是这么渺小,那一刻我决定忘记鸿宇鸿毅,在我面前的世界那么大,天地那么宽,我不应该再深陷往事而不能自拔。
我在美国的这几年,夏桐成了我最为亲近的一个异性,他和我的那些打打闹闹的大学同学都不一样,他是我最亲切的童年玩伴,我家和他家是世交,他是爸爸妈妈眼里我最合适的男友人选,爸爸妈妈总是不动声色地在给他制造着机会,于是在很多同学眼里夏桐就是我的男朋友。
夏桐从来就没有向我表白过,可是我知道他的心意,我曾经多次向他暗示他在我的心里只是一个大哥哥,但他还是好像没听懂一样,继续对我好,只是再也没有一个人,会像鸿宇一样宠我,我仍然记得考试时每晚鸿宇都会为我端来一碗冰糖燕窝,早上一定比我起来得还早,帮我安排好早餐,送我上学,他对我的照顾,比爸爸妈妈更细心。
慢慢地,在爸爸妈妈和夏桐眼里,我变回了以前的凌曦,可是他们都不知道我心底里已经有了一个大洞,不可能再愈合。时光只是掩盖了这个大洞,却不可能让它消失,它随时都可以让我再一次流出血来。
就像今天我在咖啡馆里遇到的这个盲人,还有老爸从新加坡带回来的杂志,其实我一直都在有意回避着鸿宇的消息,我想要忘记他,我强迫自己忘记他,这么多年了,我没有打开过以前的电邮邮箱,没有打开过新加坡的手机卡,我拒绝了所有他的消息,以为这样就可以让他从我的世界消失。但人的记忆是不是也很叛逆?你越想忘记的反而却记得越清?
上个月老爸说要回新加坡出差,他问我要不要跟他一起回去看看,毕竟那里还有我们的老房子,还有我的老同学,童年的小伙伴,我承认我很想念小岛新加坡,但是我不敢回去。现在老爸回来了,给我带了很多以前我最爱吃的东西,还有一本杂志,那本杂志老爸装作是放在了零食袋子里给我的,但是我知道他是想让我看看自己有没有走出往事。
现在这本杂志就静静地躺在我的床上,我远远地望着他,我不用打开那本杂志,就在它的封面上,有一个人,我只是瞥了一眼,就已经认出了他。我不敢接近它,仿佛这本杂志是一枚炸弹,随时爆炸,把我炸得粉身碎骨!我的心砰砰地跳着,那不是别人,正是时常出现在我梦里的鸿宇!
我发现自己的手竟然有些颤抖,我慢慢靠近,拿起那本杂志,原来那是一本很常见的Forbes福布斯财经杂志,鸿宇在封面上,带着那种每本福布斯杂志封面人物都差不多的睿智笑容,他戴着墨镜,穿了一件银灰色的西装,双手抱在胸前,略微低头,轻轻微笑,我看到有一滴水滴在那封面的纸上,曾几何时,这个人是贴着我的心最亲近的一个人,我甜甜地叫他鸿宇!我不知道自己已经泪流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