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师准备如何审理此案?”
“定不会让陛下为难!”
君臣这番对答是在四月二十的午后。
卫希颜从广州返京后不久即入宫觐见皇帝,她从金国归来自然需向赵构回禀敌情,虽然这只是忽悠皇帝的借口,但凭着千机阁的详尽情报,她对境外两族的异动早已知悉在胸,并不担心露馅。
赵构没有半分怀疑,卫希颜禀奏的胡虏异动占据了他全副心神!
金夏开战对赵构来讲无疑是桩天大喜讯。女真人和党项人的战事拉得越长,对大宋天朝就越有利,他赵家的江山就越稳固。
赵构相信,以卫希颜的智略必不会放过金宋开战的大好机会。至于是浑水搅鱼还是顺风生火,皇帝明智地选择了不过问——在这方面,他绝对信任国师卫轲的能力!
隐下乍闻敌情的兴奋,赵构更在意北廷凤翔府的反应。在皇帝的内心深处,他对北边那位和他同样流着赵氏血脉的小皇帝有着不可明道的忌讳。
这天下,只能有一个赵姓皇帝!
但这份心思,他自然不会宣诸于口,毕竟那是他的亲皇侄。他可是仁德之君!
赵构双目微微敛沉,不动声色地将话题转移到备受世人关注的贡案上,然而卫希颜的作答却让他心生不悦。何谓不让他为难?
赵构暗暗压下那分不悦,目光触及那清容淡笑的女子,终是咽下涌上喉头的那句诘问,从唇角勾起笑容,颔首道:“国师行事,朕放心!”
放心?卫希颜暗地冷笑。赵构分明是不满,却一副亲切信赖姿态——这番做作,又是何来?
皇帝,在忌惮她!
***
赵构对她生出忌惮不是一天两天,虽然他掩饰得很好,但一些难以为人注意的细节却曝露出这位愈来愈深沉的皇帝隐在暗处的心思。
他对卫希颜的称呼就很有意思。从最初的“希颜”到“卫卿”,再后来不知不觉中又变成了“国师”,这种变化似乎很寻常,却很微妙。
——东京时,驸马卫轲是康王赵构的妹夫兼盟友,今时的皇帝赵构仍以“希颜”相称,一是存了笼络之意,二来也记着昔日几分情谊以友相待;随着君臣相处,一个是九五至尊,一个是天下至宗,那份因地位而生的疏离让赵构渐渐将‘友’变成了“卿”。
卿,这是君对臣的称呼!
从“卿”再到“国师”,以爵衔相称,似乎是皇帝的尊重。
名可秀却看得透彻:赵构对希颜生忌了!
她虽然只见过赵构几面,但对他心性的了解恐怕连他生母韦贤妃都要自愧弗如。
在枫阁的一间密室内,标存着一份名为“天九”的档案,厚厚一沓长达数百页。赵构若有幸观阅,必定会惊寒透骨!那些连他自己都已模糊淡忘的往事,却在这里巨细无遗地一一呈现!
所谓见微知著,细节往往体现出一个人的品性。在名可秀这样明睿的女子面前,赵构的一生如同一卷拉开的画轴展露无遗。
要掌控一个人,必得先掌握他的心性!
这天下再也没有一个人能比名可秀更了解赵构!
卫希颜对皇帝忌她毫无惊诧。
“赵构忌我又如何!”她撇唇扬眉。
她既然为了名可秀而入朝,就是要高调立世,赵构忌惮那是迟早的事,她岂会放在心上。
但这位皇帝的深沉容忍倒也让她刮目,赵构,再也不是当初的康王!
***
卫希颜笑容淡淡,皇帝不悦又如何。
贡案怎么审,她心中早有定论,却不打算提前告诉赵构。此案若连皇帝都吃不准,坊间的种种传闻必会越发热闹,也会让人更加难以捉摸。卫希颜想要的正是这个效果。
为了可秀布局的这盘棋收官完满,皇帝也可利用!
至于这位皇帝的不满,在卫希颜眼中,不过轻如微尘。
*********
贡案如何审?在百官看来,自然是要闭审。所谓闭审,即大理寺关衙不许堂听。
通常,衙门审案,多数都允许百姓堂听,除非是重大的案子或敏感的案件。
在朝廷百官眼中,这桩贡士斗殴的案子就是重大案件。当然,若按论,斗殴的刑罚并不重,说起来只是个小案子;但这起贡士斗殴案却因涉案人的身份以及案犯人数之众变成了重案,从皇帝到小民,无人不关注,从而使这个案子又变得十分敏感。
如此重大又敏感的案件,自然应该“闭审”!
——若不然,如堂审时若有举子回话捅出什么篓子,或者道些不合宜的言论,在堂听百姓的众目睽睽之下,朝廷的颜面何存?
然而,众官皆以为理当如此的事却屡屡被卫希颜打破常规。
“什么,开堂公审?”
两位贡案副审几乎同时惊声出口,不敢置信耳中所闻。
大理寺卿谢如意反应最快,旋即便垂头微微退后一步。刑部侍郎范宗尹却一时气急踏前一步,便要愤声反驳,却被谢如意猛踢了一脚,吃痛下不由回首怒视,“谢大人,你做甚?”
“哎唷喂——”大理寺卿一手抚着颤动的右腿,口中发出一串长长呻吟,“哎唷……我的这条腿哟!从昨儿个起就直个抽筋,一抽起来就制不住……范大人,抱歉抱歉、冒犯了冒犯了……”
他忙不迭道歉拱手作揖,却在低头之际飞快向对方使了个眼色。
范宗尹微一愣神,但他能在而立之年就坐上刑部侍郎的位子并署理刑部,自非愚钝之辈,略一忖便了悟在心,立时警醒。
——以这位卫国师的性子,他反对又如何?若堂听真出个事端,担责的也不是他!
范宗尹想及此,眉宇一松,竟有些坐看好戏的心态。
“二位大人可有异议?”卫希颜淡淡抬眸。
两人互视一眼,同时躬身拱手,“下官遵命!”
*********
堂审定在四月二十一的未时正。
尽管文告上午方贴出,但很快就一传十、十传百……当日刚到午时,大理寺衙外就挤满了赶来堂听的百姓,层层堵涌在衙前阶下,巴巴张望着那两扇紧闭的朱红大门。
到得未时二刻,衙门终于徐徐打开。
人群轰然激涌。
“锵!”
一声锣响震住了意欲涌进的人群。“沓!沓!沓!”两队武安军士兵从衙内奔出,迅速列在朱门两边,按刀肃立。
人群不由微微退后半步。
“都听好喽!”
敲锣的衙役一声吼,虎背熊腰的身材在门口一站,浑如一蹲铁塔,嗓门宏亮,震得前面人耳根子发麻。
“要听堂的,列队进入堂前,不得拥挤、不得喧哗!”
“乱挤乱闹的,一律轰出去!”
众人愣了下。那衙役见无人反应,环目一瞪,右臂挥舞着直吆喝:“别矗着!列队、列队!列成两队!”
人群便动起来,但拥在前面的人谁都不想排后,挤挤搡搡涌前,一时间闹闹喳喳如关扑开市。那衙役是个鲁汉,吼道:“吵什么吵?吵着了国师一个都别想进!”
众人心想你那大嗓门才扰着了国师!但这鲁汉一声吼倒也管用,未几挤涌的人群便列成了两条长龙,在武安军士兵监督下,徐徐有序入衙。
***
“升堂!”
“威武!”衙役签杖击地三响。
堂下密密匝匝的百姓陡然都抻直脖子向前张望——国师要出来了——堂下的人群均不由睁大双眼,欲一睹国师风采,却无人敢大声出气,一时肃静无比。
卫希颜一袭绛紫官袍,步态从容如清风洒脱,玉带系腰盈盈一束,又有着女子的柔美翩然,无翅的明纱冠下隐见光洁额头,如雪容颜清绝出尘又美仑美奂,但一双淡然眸子却让人望之生寒,不敢多看。
堂听的百姓中多数尚是首次见得国师真容,一时心头狂跳,又有些窒息不敢直视。
卫希颜扫视堂下一周,方落座公案后的乌木椅,容色淡淡让人看不出喜怒。大理寺卿和刑部侍郎分别落座公案左右的几案,神容端严,不苟言笑。
卫希颜向左侧的大理寺卿微微点头。谢如意一拍惊堂木,“公诉人上堂!”
公诉人?人群窃窃私议。只听说过原告、被告,这公诉人又是什么新鲜玩意?众人都伸长脖子。
从容上堂的是一位绿袍官员,看官服颜色官品不高,但风质儒雅,年纪四十左右,面庞却白润皱纹极少,唯有鼻翼两侧的法令纹长而深刻,斜伸至唇角,显出几分严峻气度。
堂下“噫”声四起。谢如意一拍惊堂木,公堂立时安静。
“御史台公诉人洪皓,见过审官大人!”
绿袍官员语声严肃,不卑不亢拱手只行半礼。
堂上三审官均微微颔首,谢如意道:“看座!”
两名衙役迅速抬了一把椅子上堂,置在公案下侧左方。洪皓微微躬身后入座。
这位充当“公诉人”的绿袍官员是隶属御史台察院的监法御史。御史台三大院——殿院、察院、台院——其中察院官员为监察御史,主司地方监察,监法御史则是设在察院的新官职,专司法律监督。
赵鼎在入主御史台后,就按名可秀之意设立了监法御史,监督刑部和大理寺的执法公正;卫希颜入朝后,在她的幕后策动下,对刑部和大理寺断案的司法程序又进行循序渐进的变革,监法御史被赋予的职能也渐次扩大,有几分类似于后世的检察官。
卫希颜对监法御史的重视是基于司法分权和制衡考虑。
当然,她不是法务专家,对法律的有限了解来源于妹妹希文——电脑黑客只是她的隐蔽身份,律师才是她的专业。当年,卫希颜混黑帮时,卫希文就偷偷报了律师函授,但她性子跳脱,卫希颜原以为她定然学不下去,孰料三年后她不但学成毕业,而且一年后又拿到了律师资格。卫希颜惊喜之下又暗地感动,她知道,希文学法律完全是为了她!
再后来,到得卫希颜混佣兵时,卫希文大律师在行业内已打出名气,并拿到多国律师执照,卫希颜活动到哪个国家,她的律师事务所就开到哪个国家,能注册的就注册,不能注册的就高价收购当地事务所,卫希文不计成本和代价,只为了以防万一。武力不是她的强项,卫希文只得用法律的方式去维护自己最重要的亲人!
有这么一个大律师在身边,卫希颜即使对法律毫无兴趣,也多多少少受到些熏陶,但她无法肯定,后世那些规则在宋朝就能行得通。她只能针对朝廷现有司法体系的一些弊端,提出置疑,再根据后世做法给出天马行空的设想,由名可秀去判断合宜否。
卫希颜曾认为知县、知州的责权太重,行政、收税、刑狱三权揽于一手,不利于司法公正,虽说地方上还有朝廷派去的转运使主管税赋、有提点刑狱司督掌刑狱,但一路仅设一官,鞭长莫及,如何制衡州县长官的权力?
“监察御史!”名可秀道,“他们就是朝廷监督地方的耳目!”
卫希颜蹙眉,“监察御史常驻京师御史台,逢大事方出巡地方,小事多有不察;况且按府路设置,统共不过十来人,如何督得了天下一百九十州县?”
名可秀微叹口气,笑笑摇头,“你说得虽然在理,但御史多了,也未必能杜绝不法。何况,每州每县若都置得一员监察,将来又会成为朝廷冗官,徒耗资财。”
她沉吟了下,又道:“唐朝时除了设监察御史外,又设有巡按使出巡地方,将天下分为十道,每道设一巡使,不驻一地,长期流动巡察,以十道巡按使即可监察全国。此种做法或可借鉴……除了设监法御史督察刑部和大理寺外,可在地方设立巡法使,隶属御史台,不事常驻,长年巡回地方州县,遇大案奏裁、小案立断……”
卫希颜听她说完,双手一拍笑道:“这就相当于马上的巡回法官!”她想起希文提过的巡回法院,初始就是从马上法官而来。
名可秀微笑:“设立巡法使,一是有利于对地方执法随时监察;二来我朝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百姓如非居于州县所在地,要去衙门告案往往劳神费财,多无力前行,民间结束纠纷多是按宗族规矩或当地习俗……”
她说到这容色微转凝沉,“巡法使必须要往偏僻的地方去,一则方便百姓办案,二要记录当地解决纠纷的习惯,汇总到京城交流,好的习惯收入律法,坏的习惯要着力革除。宗法之弊虽然无法一时解决,但望有所改观。”
卫希颜不由暗赞名可秀的思路开阔,竟由地方司法督察推远到触动民间宗法之弊。
宋朝是一个宗法社会(直到民国都是),在同种血缘同一姓氏联结而成的宗族中,习惯和规矩的力量极其强悍,族长的威严甚至远远超过法律,对犯规的族人以宗法处置连州县长官也不能置喙。名可秀曾叹言,宗族杀人甚于官府秋决!
这是一个皇权社会,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人治高于法治;这也是一个宗族社会,宗族规矩如一柄利刃,悬在法律之上。在这里,所谓人命关天不过一句空话,更遑论人权?
但有宋一代,却是中原王朝史上最宽容的时代,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对文臣的尊重超过任何朝代。这种尊重不仅体现在“不杀士大夫及言事者”,更体现在对士大夫私有财产的尊重上,如文官犯案往往只论其罪不抄家产,虽然赵室皇帝绝无“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理念,但皇帝对文官私财的尊重堪称历代典范。
就以蔡京抄家而论,卫希颜当年怂动赵桓抄了蔡家事实上担着被攻讦的风险,但最终未引起太大非议缘于三个原因:一是得益于金军兵临城下的危机;二是蔡贼祸国殃民,赵桓重用的臣子多对其深恶痛绝;然而这二者并非卫希颜免责的主要原因,她未遭言官弹劾的关键原因是赵桓的诏令非为“籍没家产”,而是“查收侵吞之朝廷钱物”!
同是抄家,赵桓却聪明地玩了把文字游戏——不是抄私产,而是收回国家钱财!当然,这个国财和私产的尺度完全由卫希颜在把握,然而无论如何,蔡府家眷在抄家后依然能够拥有足以度日的私产,而不是如里贾府那般家产全充的凄凉。
这就是宋朝的宽仁!
卫希颜曾对此赞叹击节。她赞叹的不是赵宋皇帝的仁政,而是某种不为人意识到的思想萌芽,这就是人权——西方近代人权的起源,正是建立在私有财产的不可侵犯上。
在这样一个对文人最宽仁的朝代,如果它的历史不中断,很可能现代司法就是从中国宋朝开始,而不是英国。
卫希颜曾听妹妹希文提过,在世界司法史的进程中,十二世纪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中国的宋朝和欧洲的英国同时处在了司法传统的发展和突破上,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向现代司法转型的机遇。然而,英国的司法体制进行了“向前跃进”的改革,而中国宋朝却因蒙古人的入侵中断了发展,与机遇失之交臂。
如果历史不中断,又会如何?
卫希颜对此浮想联翩,是被名可秀双眸灿耀的光采打动——天下事,皆在人为!
她不由扬唇一笑。可秀,你若向险峰,我自当为你辟路行前!
卫希颜想起程序的重要性,她记起希文的一句话:严守程序未必公正,但破坏程序定然滋生不公正!
后世的司法程序繁琐,西方的司法体制甚至重程序更胜于事实,卫希颜对此虽有些不以为然,却认可希文那句话。严谨的司法程序未必能保障执法公正,但失去程序就意味着打破规则,滋生更多的**和不公。尤为重要的是,现代司法程序虽然损害效率,甚至导致程序重于事实,其核心本质却源于对人权的尊重。
在司法公正和民权意识上,卫希颜更重后者!
因为,唯有意识习惯的根深蒂固,才能保障规则的长久;否则,再完善的规则也可能随着王朝的改朝换代而湮灭于尘土之中!
名可秀对此颇为赞同,由宗法力量的强悍就可看出习惯和传统的力量。传统,无法打破,只能以传统去取代传统。
两人几番商讨,决意暂不激起大动荡,先从审案程序入手,引入公诉人和辩护人。
宋代一些有识之人曾指出:士大夫少有精于法者,临时阅案,多为吏辈讼棍所欺——公诉人的引入将推动国家公诉制的建立,促进司法官员的专业化和专职化。
至于辩护人的引入,意义就更深远了,有利于推动民权意识的萌生。
这起贡院斗殴案是一盘棋,既是一步政棋,也是一步法棋。
贡院的案子如名、卫二人所预期般,由于举子的流血受伤从民事案上升为刑事案,又因为它的特殊背景和敏感性成为朝廷的重案,这样的案子自然要起用监法御史提案公诉。
这位严肃端坐于公堂上的监法御史名洪皓,字光弼,原是秀州的录事参军,卫希颜在秀州巡军时看中他的风骨和严谨求实,回京后便推荐进入御史台,成为闻名史上的首位“检察官”。
***
当堂下人群犹在暗中揣测这公诉官员时,大理寺卿谢如意的惊堂木又是一拍:“传被告讼师上堂!”
被告讼师?堂下百姓愣了片刻后,突然哗声四起。
“肃静、肃静!”谢如意连连拍了三下惊堂木,方将公堂外的喧声压了下去。
无怪乎众人这般惊诧,就连谢如意和范宗尹这两位副审官,在最初听得国师这个决意时都不由神情僵直。
说起讼师,宋人耳熟能详。与前朝相比,宋朝的商品经济发达,导致民间诉讼激增,宋人“好讼”之风兴起,与此相应,专门替人写诉状、打官司的讼师队伍也悄然壮大。北宋仁宗年间时,就有了专门的,江西和浙江还兴起“业觜社”,专门训练人的诉讼技能,使之口齿伶俐。
讼师职业在大宋逐渐兴盛,但这个行当并不是从宋朝兴起,向上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代,郑国的邓析是讼师的鼻祖,可见其源远流长,但即使讼师的兴起由来已久,其地位却很低微,甚至是官府眼中的刁民和搅乱者,讼师的鼻祖邓析就是被郑国的当政者视为“扰乱民心的祸首”而惨遭杀害。
官府对讼师绝无好感。对地方官来讲,讼师介入会造成大量积案,讼师为取渔翁之利,往往刻意拖延案情,甚至涉案者想终讼时讼师却诱迫其不歇,贻害官民,可恨已极。为此,官府往往以律条严加规范,唐朝就时有地方官对讼师施以笞刑的,宋朝地方官更有过之而无不及,衙门结案之前,几乎必先办讼师。
不仅地方官对讼师憎恨,就连百姓也多对讼师不耻。实因部分讼师品行不端,狡诈多谋,为胜诉而不择手段,被百姓唾弃为“讼棍”。
由于这些种种的主观客观原因,造成讼师地位低下,不但没有合法性,还受人轻贱,形象大多负面,绝不同于后世的律师风光!
是以,大理寺卿“传被告讼师”上堂方会引来喧声四起。谁能想到,堂堂的贡士案子,官府竟会允可素来厌恶轻贱的讼师来为千百名准官人应讼!
卫希颜要的就是这种冲击!
作者有话要说:
青西对司法系统了解不精,文中或有bug或不当之处,如有发现请指正:))
话说,讼师安排什么人呢?伤脑筋啊伤脑筋……166阅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