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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汽车上的风波

难道就像小说里写的一样,昨晚那块像石头一样的物什是什么前辈大能遗留在山洞里的宝贝,它的作用就是洗精伐髓,而我恰好撞了狗屎运?

或者说那东西和村落里的传说有关,它有自主意识,暂时借我的身体储存自己,帮自己洗精伐髓觉醒血脉只是当做借用自己身体的报酬?

又或者说那东西本来就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当年被人取走,现在他又还了回来,毕竟自己的身体对它没有任何排异的反应?

还是说它本来就是就是个储藏器皿,某位大能不想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中,用它把自己的元神存放其中,然后看自己资质上佳,想把恢复肉身的重任托福给自己?

当年这些东西都是书上看来的,无疑是自己内心的一种渴望,谁不想在现实中被主角的光环簇拥着?不过也的确得佩服他的脑洞。

一段土路到了尽头,走上平稳的公路汽车似乎是耐不住寂寞的小公牛开始加速,听着发动机的轰鸣声,龙臣转头向窗外望去。

只见窗外泛滥着肆意的阳光,泥土里似乎腾盛着热浪,让车内燥热无比,可此刻龙臣却断然不觉。

不知不觉公路蜿蜒的尽头出现了一条隧道,旁边有个石碑上面写着“隧道长1500米,请减速慢行”。

进入隧道车速骤减,车内的光线被黑暗阻隔了去,像尽了有星光的夜里,但龙臣仍能看得到车内的事物,本来龙臣还不以为意,以为只是因为刚刚进入隧道的缘故,又行三分钟,车厢里已经是漆黑一片了,只有司机借着灯光才能看到前方的路,但龙臣此刻惊讶的发现车内的一切事物甚至比有光线的时候还清晰一些,他内心兴奋难以言表。

正当他高兴之际,坐在他眼前的那个朴实农名打扮的胡茬大叔伸手在他旁边一位大神的手提包里乱翻,似乎在寻找着什么,起初龙臣以为,旁边的妇女可能是他媳妇,人家在媳妇的包里找东西又有什么奇怪的。

直到他从包里拿出一个钱包,嘴角才露出了一抹满意的笑,龙臣才意识到前面的大叔是个小偷,打开钱包将里面的现金都揣在自己的兜里,然后整理好包里的东西,迷上眼睛就好似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

他动作老练,手法熟悉,就好像在做自己已经做过上万遍的事一样,没有丝毫的慌张,再加上一副老实的外表谁又会怀疑呢?

看到这一幕龙臣的第一反应自然是,响应**的号召,争做社会好青年揭发前面的大叔,让车上的叔叔阿姨们一起做个见证,做见义勇为拔刀相助的少年英雄,将万恶的小偷绳之以法。

可他却迟迟张不开口,这时小姨给自己的留言就在他的脑际回荡:

“你一个人万事当心,社会险恶,人心叵测,做任何事的时候多想想进退,不要轻易去相信一个人,也不要做愚昧的善人,更不要做奸诈的小人,姨只能送你四个字‘不忘初心’,至于以后的路全凭你自己去走,切记,未来的路你必须靠自己,没人能够帮你,,,”

想到这里龙臣一颗见义勇为的心就此死在思想的夹缝里,这个世界规则便是如此,在自己没有绝对力量之前又能改变得了什么?

没有小偷警察就会失业,一个家庭便会失去一份薪水的支撑,没有违章的人交警便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没人闹事那保安的世界岂不是风平浪静,没有刁民设立法律去规范谁?

自己并不是什么救世主,更不是什么大英雄,没有义务去维护别人的利益,也没必要去伸张正义,在没有明白真相之前一切的正义只不过是站在世人眼里所谓的正义上扞卫不知所谓的正能量。

酣睡的妇女就一定是好人?行为不轨的小偷就没有存在的价值?还是说发现表象就大肆张扬欲罢不能就是一种道德高尚?

那如果你为一个作恶的人伸张正义,知道真相的你又会作何感想?难道就不会在你自认为辉煌的历程上留下不可抹尽的败笔?伸张正义的人只是少数,见证伸张正义的却很多,既然觉得会惹一身骚倒不如做个见证者来得淡然。

龙臣可不会傻傻得觉得自己笼罩在主角光环下,一语道破小偷的卑鄙行经,然后赢得满车喝彩,被称赞为社会有为青年。

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汉姆雷特,你有自己的原则,为什么别人就不能有自己的做事风格?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警察和歹徒缠斗,军人与战争为伍,既然不选择干涉,那就不要随意介入别人的生活,生活本就不易为何还要徒增烦恼?

龙臣缓缓闭上眼睛,和什么都未曾看见过一样,就如低吼的发动机从未有过停歇,静静等待着后续的故事。

(看到这里各位老铁会觉得这主角怎么这样,主角光环去了哪里,连俗世的伸张正义都做不到,去了修正界定然也是废柴一个,这样的主角,肯定会招黑,会招人吐槽,我要讲,且不要着急,我们接着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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