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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纽约四年一(1 / 1)

林言从国内回来后笑容少了许多,有时候夜里我醒来看不到林言的影子,却发现林言一个人站在露天的天台上就那么静静的望着夜空,仿佛脸上写满了忧伤。

我从身后轻轻的抱住他他就对我温和的笑笑,有时候会跟我一起回到床上轻轻的哄我入梦,有时候我便跟他坐在天台秋千似的摇椅上一起静静的仰望星空。

我曾经追问林言我们家不是很有钱吗,为什么公司会没了呢,为什么连我们住的地方都回不去了呢,林言的脸上涌现出的表情当时我一直读不懂,是恨吗?为什么?每当这个时候林言总是不说话,只是静静的拥紧我,“没事,可可你还有我,有咱俩的地方不就是家么?”我仿佛感到了林言的悲伤,莫名的没有继续追问下去,罢了,林言说的对,有他的地方便是家末世之传奇登陆器。

半年以后林言仿佛从伤痛中走出来了,我的心情也明朗了许多。林言说我不能总是跟他呆在家里,他为我联系了一所学校,说心里话我是并不想去的,这半年我已经习惯了时时刻刻有林言的日子。

这半年我们几乎每天都在一起,就连他上课有时候也会带着我,慢慢的他那些金发碧眼的同学们也接受了我,他们都知道我是林言的妹妹。

“克克”经常只要我一随着林言走进教室,那个金发碧眼的英国美女便兴奋的迎过来,她总是叫不清楚我的名字,她说我长得很像小时候她妈妈买给她的东方洋娃娃。

她总是大大拉拉的把我从林言手里抢过来让我坐在她的腿上,一会掐我的小脸,一会又讨好献宝一样拿出她做的三明治给我吃。渐渐的我在无奈中适应了她的热情,“萨沙”我看着她兴奋的向我冲过来忍不住叹了口气。

“克克,你每次见到我的表情都是那么可爱!我想你一定好喜欢我!我也好喜欢你啊!”她用生硬的中文对我讲“iloveyoubaybay!”我又叹了口气,萨沙你怎么看不出这是无奈的表情呢。

林言大笑着揉了揉我的头发。“lyanyoupalybasktballwiththatboys(林言你去跟那些男孩打篮球吧),jt把可可交给我”萨沙用古怪的半英半汉的话对林言讲,我无奈的对林言摆摆手,大义凛然的走向了萨沙。

林言哈哈大笑,一把抱起我,“不了,我说好要带可可去动物园玩的”。我的眼睛开始放光了,“我也去,带着我!”萨沙瞪起了碧蓝色的眼睛。

林言把头转向我一副征求的神情,我笑着点点头,其实我并不讨厌萨沙,她的热情有时候会让我彻底忘记心里的疼痛。有时候我只是受不了她e杯罩的胸甚至顶到了我的脸上还察觉不到,又或者总拿着手在我的脸上揉来揉去,还一边嘀嘀咕咕,对我说着让我半懂不懂的英文,这半年我的英文有很大进步,简单的日常用语已经没有任何障碍了,除了林言这一大半都是萨沙的功劳。

jone每次看到萨沙都满眼放光,飞快的跑过来大喊着“带我一起!克克我也想去看大狮子,带我一起!”这两个活宝。“lyanletgowithyouok?”(林言让我跟你们一起去好吗?“)我对着林言点点头,林言笑了”let’sgo!“jone一把从林言怀里抱过我,把我高高的抛起来,惹的我一阵尖叫,然后让我坐在他的脖子上,又惹的我一阵咯咯的笑,林言紧张又无奈的笑笑,jone是他最好的朋友,也是我们能够信任的朋友。

jone的身材跟林言的身材不一样,一样的修长却与林言的看起来不同,jone不像林言那样看起来潇洒而又儒雅,jone是那种阳光又活跃的感觉,浑身的肌肉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出那种健康的光泽。

坐在将近一百九十公分的jone的肩膀上,我瞬间感觉自己也高大了,看着地面的感觉都有些不一样,甚至有点豪情万丈的感觉啊哈哈哈。

我总隐隐的感觉jone看萨沙的眼神有些不一样,为什么不一样却又说不出来,我只知道跟这两个活宝在一起我总是很难有时间想起不开心的事。

林言很聪明,是班里学习成绩最好的学生,虽然只有17岁,但是已经是这所世界着名大学大二的学生了,而且每年都会拿到全额奖学金,这也总是让jone眼红不已,jone的羡慕洒脱而又坦白,他总是不掩饰对林言的佩服,总是毫不谦虚的在人前竖起大拇指”lyan,verygoodan!

“jone也说过林言是他的中文教师,我至今也不明白一个汉语说的那么蹩脚的老外为什么会那么喜欢中国的古诗呢,jone总是缠着我教他背古诗,当我把肚子里知道的所有古诗都教jone背熟以后,jone还是不肯罢休上给我买了一本国内的配着拼音的唐诗三百首,一句一句教给jone,jone总会给我一些大大小小的惊喜,有时候一盒心形的巧克力,有时候甚至是一束火红的玫瑰花韩娱之新的人生。

我想不论女人还是女孩见到美丽的花都是一样的喜欢吧,所以除了萨沙我也很喜欢jone有时候甚至暗暗设想如果萨沙能够跟jone生活在一起还真是一件美好的事。

然而萨沙却显然更喜欢与林言和我呆在一起,现在想起来,又或者说萨沙显然是更喜欢与林言呆在一起。有时候林言教我小学的课程她也一副求知很强的样子凑在一边学,林言总是无奈的笑,”萨沙,你已经是金融学本科生了,怎么还总是跟着可可学小学的东西,你可以拿这些时间做点更有用的事,不必一直陪着我们的“每次萨沙总是摊摊手,做出一脸无所谓的样子”我无聊,想学学中文不行么?“林言总是笑着摇摇头便随她去了。

下周我便要去林言为我联系的学校上学了,我想我已经有点喜欢上纽约了,与中国的课堂不同,林言的教授不反对他们在课堂上说话甚至嚼口香糖,当然也不反对林言上课的时候还带着我(我想大概是我总是很安静的缘故吧),有时候甚至走到我身边摸摸我的头,问我是不是也对他的课堂很感兴趣,我有些喜欢上这个有点瘦满脸络腮胡子的美国老头了。

甚至心里暗暗的想,我也要快点长大,我也想上这所大学想成为这个美国老头的正式弟子呢。

我在3年级只读了半年的时间,那个叫卡西的中年老师便要求与我的监护人正式的见一个面,到底是什么原因我不晓得,纽约的学校是很少找孩子们的监护人的,老师们的责任心都很强,他们总是觉得教不好孩子是老师和学校的责任。

卡西很和蔼,也很风趣,纽约的小学基本是以培养学习兴趣和培养孩子的天性为主,一次数学竞赛,超出学习范围的内容,我意外的被卡西发现我已经基本掌握了整个6年级的全部内容,卡西便决定去与我的监护人谈谈了。

卡西说她很高兴我能成为她的学生,但是显然我继续留在3年级显得有点浪费时间了,怪不得我上课的时候总是跟那个叫jack的小孩偷偷玩弹珠的游戏。

她与林言商量建议我可以跳到7年级,还一本正经的对林言讲,如果我看起来没有兴趣的话不可以花太多时间教我学知识,应该注意培养我的兴趣。

就这样我莫名其妙的跳到了7年级,在国内的话相当于初中一年级吧,可能因为与林言和林言的同学相处了一段时间的原因,我并不害怕与比我大些的孩子交往。

在这个新的班级我有了一个非常好的朋友,是个友善的黑人女孩,她说她有2个妹妹2个弟弟,我就像她的妹妹一样,纽约中学的对于家庭人均收入2000美元以下的家庭是可以包一顿午餐的,像我这种异国来求学的孩子也可以在学校吃午餐。

学校里像杰西卡这样的女孩子并不是很多,还是有个别的白人孩子会对我们流露出不友善的目光,不过我毫不在意。

杰西卡12岁了,但是却依旧愿意与我做朋友,这让我十分开心,在学校的日子我几乎与她形影不离。杰西卡经常带我去她家玩,我与她的弟弟妹妹相处也十分愉快。

杰西卡的家有些简陋,但是一家人却很幸福,杰西卡的妈妈也非常慈爱,经常送我一些小礼物,比如毛线织的袜子啦,还有一定红色带绒绒球的帽子也是她送我的。

我想有的时候我的脸还不自觉会挂上悲伤的味道吧,杰西卡的妈妈细心的发现了,经常说摸着我的头说”宝贝,我们都是上帝的孩子,没有什么困难是跨不过去的“。

我想她说的对,虽然我不相信上帝,但是我想我与林言在一起,还有我们这么多好朋友在,又有什么是跨不过去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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