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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 林可被谁拐了(1 / 1)

谁拐走了林可

林可对此没有一点映像。寻找最快更新网站,请百度搜索

她只记得当时在车里坐着坐着,就睡着了。

只是不正常的是,她这一觉从上车,一直睡到深山老林中。

她睁开眼就看到的是郁贵那色眯眯地眼。

她晃晃头,不愿意想起郁贵。

根据她后来的估计,她这是至少睡了一天一夜。

也就是说,她被人喂过安眠药的,不然不可能一直睡得这么沉,连被人背着进山都不知道。

她也看了根据郁贵的回忆画的那个人的画像,可还是一点都想不起这个人。

林致远看着这画像,总觉得有些面熟,往熟人、同事和林可的同事里都想了想,始终没有想起来。

其实,这人,没有人能想得到,他在拐林可以前是不认识她的,拐了林可后,也不知道林可的姓名。

他在二十年前只是市委的一个小秘书,在搭公交车上班的路上,发现车上极安静,一点不像平时那样的吵闹。

顺着大家的目光,他看到了在车窗边的座位上睡着的林可。

刚入冬的天气里,微有些冷意,但少见的阳光却轻柔地撒在林可的脸上和身上。

她睡得很熟,头轻轻地仰着,红唇微张,白晰的脸上红润润的,满是幸福的阳光。

他看到她,就觉得,这正是自己想要的女人。

他看了看周围的人,都是爱怜地看着这熟睡的女子,甚至,再挤,都自觉地离这女子远一些,不想搅扰她的睡梦。

他悄悄地走向她,站到了她的身边,轻轻把她的头,用手托着,不让她碰到窗边的玻璃上。

车上的人,都以为他是她的男友或老公,嗯,这个戴金边眼镜的小男生,配这样的大美人,虽然差了些,不过,有钱难买人愿意。

于是,当他从包里再拿出水杯,喂她喝水的时候,也没有人觉得他不应该。

车上的人下了一拨又一拨,他看快要到终点站了,才将林可从座位上揽了住,抱起来,下了车。

下了车,他向四周看了看,附近有个宾馆,不算好,也不算差。

他抱着林可就去了那宾馆,那时开房还不是必须要身份证,这个宾馆听说他没带身份证,也就没有再要求他出示,而是直接给他开了一间房。

他抱着林可就去了房间里。

把林可放到榻上,他甩甩累得快断了的手臂,虽说林可比较瘦,但这么抱着,还抱这么久,也够干。

他从来不是个君子,奉行的是,喜欢就要不择手段地弄到手。

他以前也有过几个女友,但没有一个符合他的条件,他的条件就两条:一要是处,二要年轻漂亮。

他不觉得自己的条件高,是个男人都会要求这两样,他觉得,这是当他女人的基本条件。

他觉得自己有资本要求女人这两条,因为,他名校毕业,才华横溢,现在跟着大领导,今后也会前途无量。

今天在车上,他一眼看中林可,年轻漂亮,睡梦中,脸上的神情是那么的简单纯洁。

他自信,这个姑娘一定是一个处。

也就是说,她符合他择偶的全部条件。

他喜欢她,那么就弄回去。

他跟着大领导,大领导很好色,他也就没少花心思去弄些大美女过来。

那些爱慕虚荣的女子,听说去陪大领导,倒容易招之即来,挥之即去,而那些不听话的,就得用些手段了。

所以,他包里随时都准备了一瓶加了安眠药的水。

水里的药量很足,平时,他是把这些加药的水倒些进别人的杯里,就能放倒一个人的,现在,他直接给榻上的女子喂了两口这样的水,她只怕得明天才能醒得过来呢。

他走过去,轻抚着女子美丽的脸庞,心中叹道,真是有福之人不用忙,出个门,也能捡回个美女啊。

他轻轻地解开美女的外套。

时近冬天,外套有些宽大。

他耐心好,慢慢地一颗颗扣子的解着,到肚子处,他却觉得有些不对了。

他忙全部解开这女子的衣服扣儿,一看,虽是平躺在榻上,但她的肚子却实实在在的,是大了。

他有些愣住了,这么清纯的模样,竟然是个怀儿婆?

她结婚了?

看着年龄还这么小,不会吧?

那,就是,这女子是个不贞洁的,在外面乱搞,把肚子都弄大了。

他有种被骗的气愤,咬牙切齿地看着榻上的女子,心想,这种不洁的女子,再美丽,我都不会去碰的,你不配我碰你。

他想着怎么惩罚这个骗了他的女子。

他不想弄死她,那就让她生不如死。

他对成省的情况还是比较了解的。

在边远的山区,很多没有能力娶亲的男人都会花钱买妻的。

他记得在一个深山老林,那里的很多人,几乎是一生都不会走出大山密林的。

他笑了笑,那就送她到那里去吧。

他把衣服给榻上的女人穿好,再次把她抱起来,到外面去拦了一辆出租车。

他长期跟在大领导身边,倒不缺这点子钱的。

他把林可带到那个深山里的县城,在一外大众茶馆里,把林可放在椅子上躺着。

然后,他就在茶馆里到处看,想要找个没有女人的男人,把这女人卖给他。

看来看去,他看到了长相丑陋的郁贵,想着这样的人,只怕是娶不到老婆的吧。

他悄悄地把郁贵叫到一边,问他是哪里的人,又问他有老婆没有。

郁贵不解地看着他,见他是个干部的样子,就老实地说,自己是深山里的人,女人死了几年了,没钱再娶。

戴金边眼镜的他笑了,说,如果郁贵能拿出五千元来,他就把一个漂亮的女子卖给他当老婆。

郁贵一听,忙问是哪个女人。

他指了指躺在椅子上睡着的林可,诺,就是她。

郁贵不敢相信,这么美丽的女人,这男人也舍得卖!

“真的?”

“当然,你拿钱来,她就是你的。”

郁贵忙说,好,一言为定,你在这里等着。

他跑去向老板借钱,老板借了两千给他,他又找人凑了凑,差不多三千多的样子,再也没法弄更多了,他拿着钱,来找那带金边眼镜的男人。

那男人却很高兴他是个穷光蛋,就说,行了,就这样吧,她归你了。不过,跟你说好,这女人家里很有些能力的,你只有让她一辈子呆在山里不出来,才能保证她家里的人不找你麻烦。

郁贵忙答应着,心想,我出了钱,当然不能让她跑了。不过,你是怕她跑出来,找人来找你麻烦吧。

不过,郁贵也不管这些事,他交了钱后,就背着林可往深山里的家走去。

戴金边眼镜的男人看着郁贵背着林可往深山的方向而去,笑了笑,拿着手里的钱,又打的回了成城。

这以后,他认为林可的胎一定会被郁贵给弄掉,且,林可呆在那山里,肯定是跑不掉的。

不过,就算跑出来了,她也不知道是他害了她,再说,她就算找到了他,哪来的证据呢?

就算是郁贵院证明,也是不具备法律作用的吧。

他从此就把这事抛在一边,二十多年过去了,不是出了丁香的事,他还想不起有这么件事呢。

不过,他一生做过的坏事多了,也不在于多这么一件。

就算多了这么一件,也不会让他的刑期增加,因为,他已经是被判了无期徒刑的人了。

他就是杨成身边最信任,也最有权势的秘书吴明国。

他在杨成倒台后,作为李成的骨干人员,罪行累累,被判无期,现在正在牢中服刑呢。

不过,他这人适应能力强,现在已是狱中的劳模了,与狱警关系搞得很好,有望减刑呢。

这天,他正在劳动,明天就会有减刑通知发下来了,他得到这个消息,心里很高兴,劳动起来也很有劲儿。

他正哼着“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的时候,狱警来让他到审讯室去一下。

他认为这是在减刑前的一次正常提审,就塞给狱警一包烟,笑着跟他去了审讯室。

他进了审讯室,见那里已有了六人站在那里了。

在狱警的示意下,他也站在了那些排成一排的人的末尾。

郁贵拖着一条残腿,站在审讯室的一堵玻璃墙后,透过玻璃看着审讯室里的几个人。

他摇摇头,转头说不是这几个人。

“又来了人,仔细看看,是不是他?”

郁贵忙转头去看新来的人。

只见这人戴一副金边眼镜,脸还是白白净净的。

“就是他!他还没变多少!”

丁俊听了,看了看那人,心想,果然是他!

原来,郁贵交待画师画的那人,丁俊看着也有些眼熟,只没有往自己身边的人身上想。

后来,有一天,他和林致远在谈到这事的时候,林致远说,总觉得这人有些眼熟,却始终想不起是那里见过,应该不是他的生活圈子里的人。

丁俊才一转念想到,他看着也有些眼熟,会不会是他们圈子里的人。

他拿着那画的影印件,给他的秘书小柯看。

小柯一眼就认出是秘书处曾经的主任吴明国。

丁俊一想,确实像,只是平时没什么接触,所以差点没有想起来。

他一边让小柯去了解吴明国在狱中的情况,一边派人去把被人打断了腿的郁贵接过来,要带他去狱中认人。

郁贵这些年很惨,打牌被人引去打了大牌,借了不少水钱还不清,又出老千被抓包,儿子被打得只有半条命,成天只能躺在榻上喘气;而他自己被人打断了腿,也是半拖半爬地生活着,过一日算一日。

这天,他被人接到这狱中来认人,又看到了上次和丁香去找过他的人,知道这人是丁香的老公,心想好好认人,办得好了,说不定,这人以饶了他的命,搞不好,还可能帮他一把,今后的日子也会好过些。

他把吴明国认出后,丁俊就让人要送他走。

他一下子扑在地上,声泪俱下地向丁俊爬去。

“求贵人饶我和儿子一命!”

“你们怎么了?”

郁贵把他们的情况讲了,丁俊倒觉得是罪有应该,用这边的话说,就是背时倒灶打栽栽。

丁俊笑了笑,说,你们以前差点害死了人,所以这也是罪有应得。

不过,我们最近事儿多,还没有想到要处理你的事上来,所以,你们被人整,不是我们做的,谁做的这些事,我也管不着,但我也不想承他的情,因为,要整你,分分钟的事,不用别人出手。

郁贵知道他说的是真的,就直喊:贵人饶命!

丁俊讨厌他这副样子,想着,我们还没有动手呢,你倒摆出这个样子,给谁看?

让人把他弄上车,送回深山里去了。

接下来,吴明国盼望的减刑,当然就没有了影了。

因缺乏过硬的证据,要用这事加他的刑,确实是不容易。

肖老大说,这人跟着李成做过许多坏事,可以从这上面着手。

丁俊把这事交肖老大去办,多久,果然挖出吴明国隐藏的一桩命案,且铁证如山。

于是,吴明国被重新审判,被判死刑,立即执行。

林可知道这事后,就在他被执刑前,专门去问他,为何要害她。

吴明国笑了笑,说,我就看不上你这样还没结婚就勾搭男人,未婚就大了肚子的坏女人。

林可问,我是结婚生子,从没做什么坏事,你凭什么说我是坏女人?

吴明国笑了,说,那不好意思了,误会而已。

误会而已?

二十多年的苦难,她和丁香都差点死在山里,就只是他一句误会而已吗?

林可恨不得喝他的血,吃他的肉,不是勒山、丁香和丁俊拦着他,她会扑上去咬死他。

不过,也不能让他这么好死。

勒山让丁俊和丁香扶着林可,他自己走上前去。

吴明国看到高大的勒山向他直走过来,心里有些害怕,就嚷嚷:“我现在用命来抵我的罪过,你还要怎样?”

又向狱警叫喊,他要害我,你们得救我啊!

狱警当没有听到,站在一边没人吭声。

勒山走上去,握着他的手,大声说:“我们来送你,你走好!”

说着,把他的十根指骨一根根全捏碎了,疼得他晕了过去,可外形还不太显。

狱警是看出这门道了的,但死刑执行在即,谁还管他手指头的事儿呢?

于是,他们直接拖着晕倒在地的吴明国去执行枪决。

亲眼看着他被执行了死刑,林可和丁香才消了些恨意。

------题外话------

这也算是番外了,至此,全文结束了。我会抽时间把前些日子专门写的错别字之类的改过来。要大修一下文,再推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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