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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第一个纳头便拜的人出现了(1 / 1)

“昨天,我吃了一个女孩。她娇小玲珑,蜷曲着身体放在三尺长的银盘里,就像睡着了一样;皮肤像缎子一样顺滑,毛孔小得几乎看不见;我给她盘了个坠马髻,让发髻偏垂在一边,这样我就不会吃到头发;我在她的鬓边插了一朵大红的牡丹,这样她看起来就不会太素了;她的口感像我料想的那样,糯滑之中又有一点弹牙,听说同好把这样的姑娘叫做‘不羡羊’,我觉得他们说得不对。羊肉的膻味必须用很多的香料才能遮盖住,但是,她身上有一股淡淡的花香,你知道,牡丹是没有香味的,所以这道香气只可能来自她的身体……”

石豹手指轻轻敲打着桌面,像是没听到高登的话。

“我不喜欢吃男人,因为吃人不该是为了果腹。”高登只好继续说下去,“别人叫我‘花花太岁’,因为我喜欢美好的女子。昨天那个女孩,如果没有被我吃掉,几年之后,她的眼角会开始出现幼纹,身体也会变得过于柔软而口感酥烂,她还会因为经历痛苦和无奈,失去香甜的气息。但是现在,她的美好被我保留下来。”

石豹不动声色地看着高登。

“你也觉得吃人总归是要有特殊的意义吧?我听说在遥远的地方,昆仑奴的故乡,那里的人喜欢吃掉敌对部落的人,他们相信吃掉敌人就可以获得敌人的力量。我也听来自大食国的商人说起,他们国家有一种‘蜜人’,每天用蜂蜜洗澡,只食用蜂蜜,这样大概在一个月之后,连尿液和粪便也都会变成蜂蜜。他们死去之后,亲人们会用白布将他们包裹起来,放到石棺之中密封。再过一百年,他们就变成药了。他们的肉可以治疗跌打损伤,汤火烙伤,是居家旅行、出兵打仗的必备良药。”

石豹露出招牌式的微笑。

高登最后问道:“你呢,你为什么要吃人?”

石豹不回答,化作一缕青烟,消散在空气中。

“我要是突然跑去跟石豹聊吃人的事,这个浑蛋一定会是这样的反应。”高登一记直拳,把几十斤重的沙袋打得飞了起来。“不过,石豹吃不吃人,又关我什么事啊。”

穿越到宋朝不久,高登把自己住的院子改造成了一个户外的健身房。

哪怕是在古代,纨绔子弟的父亲也都是现代派的家长,高俅对好几年前就已经投笔,如今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突然决定从戎的高登要求很简单,“只要你开心就好”。

高俅官拜太尉,每年都有一个恩荫的名额,可以让老高家的亲戚获得官职。宋朝对于官员的哪些亲属可以获得荫补,并没有亲缘关系远近的严格要求,基本上凡是诛九族会被一起拉上砍头台的亲戚,也都自动进入可以获得荫补资格的行列——权力与义务在这里高度统一。高家属于人丁不太兴旺的家族,高俅最近几年的福利名额都没用掉,所以高俅对高登的前途能做到无欲则刚。

高俅让自己心腹高冲汉在高登的院子里装了两排兵器架子,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镋棍槊棒,鞭锏锤抓,再加上拐子和流星锤,十八般兵器一样都不少。

高冲汉在旁边伺候高登选武器。高登把一杆四十三斤的掩月大刀拿在手里,举重若轻地在空中虚斩了几下。但见刀路弯曲盘桓,刀意圆润饱满,高冲汉不禁在心中暗暗赞叹,咱们衙内的刀法无师自通,如同羚羊挂角,无迹可寻。

高登摇摇头,将掩月大刀插回到兵器架上,又拿起了五十二斤的霸王枪。这杆霸王枪长达一丈二尺,枪身是刚中带柔的降龙木,既保证了硬度又保证了弹性,枪头乃是玄铁打造,枪尖既扁且阔,表面泛着一层瘆人的乌光。高登单手持枪,大喝一声,连环刺击,枪路飘忽不定,枪意连绵不绝。高冲汉也是有绰号的人,叫做“拔山力士”,有着身为武者的骄傲,不是那种当面谄媚的小人,所以在身后偷偷挑起大拇指,咱们衙内这无师自通的枪法,前一招好似楚霸王的单手十八挑,后一招又变成了赵子龙的百鸟朝凤叽叽喳,好有一赞,“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那复计东西”——高俅在苏东坡身边当过书童,所以苏东坡的诗词在高家属于必读书目,连高冲汉都能诌上两句。

高登又摇了摇头,把霸王枪也放回到兵器架上,抄起六十八斤重的盘古开天斧。这柄大斧由熟铁打造,造型古朴,据说取意于当年盘古开天地的故事。当初盘古盘在天地洪荒这个大鸡蛋里,非常不舒服,就想要开天辟地。盘古心想,以后有个叫孔子的人会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还有个叫马克思的会说,人类跟猴子最大的区别是什么呢?就是人类善于使用工具。盘古觉得他们将要说的话都很有道理,于是在创造世界的第一天,盘古说,要有斧子,然后盘古拔下了一颗门牙,又抽出一条肋骨——盘古“齿骨为金石”嘛——以齿为刃,以骨为柄,世界上就有了第一把斧子,盘古开天斧。后来人们为了纪念盘古,按照盘古开天斧的样式制作了很多赝品。高登心想,这不是胡扯吗!世界上要真有盘古开天斧这种玄幻小说里才会出现的东西,那穿越不就也有可能发生了吗!咦,好像哪里不太对劲?

高登一边在脑子里理顺逻辑,一边挥舞着盘古开天斧。高冲汉没看到高登的迷茫,只是盯着高登的动作:上盘连环三劈,直取敌人首脑;跟着突然倒转大斧,斧法化作枪法,用斧柄底部的钻子直刺敌手的眼仁;最后手握斧尾,将盘古开天斧自下而上挥起。

“好!”高冲汉再也忍不住了,喝彩声脱口而出。高冲汉是高俅从西军带回来的,身经百战,眼光非常的毒辣。他一眼就看出来高登的斧法并不连贯,似乎只是三个残招——他自然不知道这三招乃是程咬金大名鼎鼎的三板斧:砍脑门、挖眼仁、斩马蹄——但是这三招气势磅礴,让人无可抵御。高登砍脑门的时候,他忍不住去捂头,挖眼仁的时候,他又忍不住去捂脸,斩马蹄的时候,他没有马蹄可以捂,就跳起来大声叫好。高登不知道高冲汉的这些心理活动,叹了口气,又将盘古开天斧(存疑)放回到架子上。

高冲汉毕恭毕敬地问:“衙内,您对这些兵器不太满意?”

“轻,太轻了。”高登像孙悟空在东海龙宫里那样回答。

“那是衙内神力惊人,关老爷的冷艳锯也只有八十二斤,小将的凤翅镏金镗也不过九十九斤,嚯哈哈哈……”

高登白了他一眼,这是夸我呢,还是夸你自己呢?

高登说:“再说我什么兵器都不会用,也就是随便瞎轮几下试试手感罢了。”

“啊?”高冲汉嘎巴一下把掉了的下巴托上。他刚才觉得高登的招式都透着大巧若拙,大巧不工的古义,虽然看起来有破绽,可是那么明显的破绽怎么可能是破绽?要是对着破绽攻过去,一定会被衙内的后招克制,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现在衙内说他是在那儿瞎比划,嗯,这倒是一个更合理的解释。

高冲汉还给高登准备了大大小小几套石锁。高登拿起最大号的掂了掂,大概有六七十斤。他轻轻一抛,石锁飞起两丈多高,等石锁落下来的时候,手肘顺势一卸,消去石锁下落的力量,将它平托在胳膊上;再扔起来,然后用膝盖接住;膝盖一顶,让石锁落在脚面上,然后用脚把石锁挑起来……动作轻松自如,一气呵成,仿佛不是在玩几十斤重的石锁,而是在蹴鞠。高俅绕到小院来,正好看见了,忍不住撩起袍子,打算让高登给他助攻一记。幸亏高冲汉及时提醒太尉,那是实心的石锁,不是充气的鞠毬。

高登每天下午都会练一会儿石锁,他发现这种锻炼不只有练块儿的效果,还可以练习卸力和借力打力的技巧,耍得意气风发的时候,不免觉得乾坤大挪移也不过如此,恨不得替张无忌在光明顶大战六大门派。

高登的石锁训练,一度成了高府里的一景,每天下午高登练习的时候,院子里总会有五个扫地的杂役,七个修剪花树的花匠,和十一二个不知道在干什么的丫鬟,以至于高登的院子比他的房间里还要干净,院子里的杨柳也一直留着板寸,花朵更是刚结成骨朵,就被人辣手摧残。大家都说,高衙内比瓦舍里有名的石锁表演者铁胳膊还要厉害。有人来拜见高俅,刚一张嘴,高俅就会说,哎,先不急着聊正事,来看看犬子的本事。客人看了之后,也都要由衷地夸上一句,“果然是家学渊源”。高俅喜欢听他们这么夸高登,因为这句话顺带也把他也给夸了,尽管他只会蹴鞠,完全没有把石锁当蹴鞠玩的本事。

有一回,石锁呼啸着落下来的时候,高登做出了一个要用脑袋去顶的动作,院子里顿时一片惊呼,高登微一侧身,石锁擦着他的衣服砸在地上,陷进去一寸多深。惊呼声让高登的感情有些矛盾,自己最近大概人缘比以前好了,可是在别人眼里,智商好像还不是很高的样子。假装用脑袋顶又不真顶的次数多了,惊呼就慢慢没了,取而代之的是遗憾的叹息声,气得高登好几天都不玩石锁。一直到缎儿代表观众向高登解释,看不到石锁砸脑袋的叹息,完全是对事不对人,大家并不是对高登有意见,只是纯粹对一个总是摆出要拿脑袋顶石锁,但是又欺骗观众感情、总也不顶的人有意见,高登才重返健身房。

高登还让人做了个沙袋挂在院子里。

他跟负责缝纫的丫鬟讲沙袋的尺寸和材质时,富安听说是用来打拳的,在旁边插嘴:“费那事干嘛,直接找个人来打好了。”

高登呲着牙,看看丫鬟,又看看富安,露出森然的笑容:“那你觉得我打谁好呢?”

富安这才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我是说,直接找个胖子来打,不硌手。”

高登以前心情不好的时候经常去拳馆打拳,教练说他的意识不错,反应也快,踏步、刺拳、直拳,动手之前完全没有征兆。但是高登怀疑这个教练对每个买他课的人都会这么说。高冲汉是马上将军,总觉得徒手搏斗用处不大,哪怕是他被高登一个直拳打飞出去的时候,在空中也还是劝高登要练一门兵器。高登把他扶起来,晃了晃拳头说:“可是我总觉得,我自己就是人间兵器啊。”

高冲汉突然有一种纳头便拜的冲动,功夫好,又能吹牛皮,这是最理想的大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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