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祭落华被祭落石打倒在地,耳中不时传来祭落石的嗤笑声,他不吭一声,用一只手艰难地擦去嘴边的鲜血和石沙,有意无意地咀嚼着难言的苦涩,心中暗暗立下了誓言:终有一天,我会亲自讨回这个公道。今日,技不如人,认栽了,所谓打碎牙齿和血吞,应该就是现在的处境。他也不指望到家族长老会那去说理,毕竟他是庶子,人微言轻,况且他违背族规在先,怎么说,长老会也不会支持他。
他一定要自己独自讨回这个公道!
祭落石嗤笑了几声后,用嘲弄的眼神最后看了他一眼,随即扬长而去。
乌云遮住了明月,夜色昏暗,淅淅沥沥地下起小雨来,天气也仿佛此刻祭落华的心情,毛毛细雨打在他的伤口上,更是增添了他的痛楚,也更增加了他对祭落石的仇恨,外面下着雨,他的心中却有一团火在燃烧!
男人会为了自由,平等,正义而斗争,也会为了金钱,美女,地位而奋斗,更会为了人格,尊严,面子而流血!
祭落石这次打他,使得他内外俱伤。
他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双脚一浅一深地走下了山,失魂落魄地回到了祭家祠堂旁边的耳房中,卷缩在床上,一动不动,仿佛就是永远!
今晚即便不是祭落石干扰,他练武也不会太长,因为他淤积许久的伤势已经发作,他不得不暂停了十年来无一日不辍的苦练。
现在当务之急就是如何弄到疗伤和淬体的草药,所以一大早他就赶到了西京大街上,他自然是想找通天晓碰碰运气,正巧见到弓二狗,就顺便叫了一声。
对弓二狗如此尊重自己,自己当然也开心,当然,弓二狗尊重的不过是祭家,并不是自己本人,但祭落华还是很领情的,他笑道:“你的生意越来越好了,将来发了大财可不要忘了我啊!”
弓二狗竟有点难为情地道:“您看您说的,我是什么人,您是什么人,在你们祭家面前,我再怎么发,也算不得哪根葱!”弓二狗此刻说的是真心话,可是两人谁也没有想到,用不了多久,这个街头上杀猪的人竟爬到极高的位置,几乎达到祭家都要仰望的程度。
祭落华对他一拱手道:“你忙吧,我有事走开。”道完追着通天晓而去,弓二狗微微一躬身:“九爷,您请便。”
此刻通天晓接过墨十一攥得全是汗水的十个铜钱,正得意洋洋地对站在身边的墨十一大吹法螺:“墨大书呆子,你这次找老夫就对了。你只会读死书,可惜又没能考中举人,你能做什么?!不要说你会擒不到婆娘,恐怕将来会饿死。不过你祖坟葬得还算好,这会子冒青烟了,遇到我老人家这样一个千年一遇,不,应该是万年,万万年难遇的天才,我命理最精,我指点你一条明路,你按照我的指示去做,你的命格就改了。”
虽然不完全相信他说的话,但这么大的牛皮,多少应该有点谱儿才对,墨十一连连作揖,连声问:”老先生,到底有什么门路可以指点小生?小生度过难关,将来若是高中,必定不忘老先生的大德。”
这番话祭落华也听到了,他也很好奇,不知道这个靠捣浆糊为生的通天晓究竟有何妙法能够改变墨十一目前窘迫的处境。
“挖参。”通天晓神秘兮兮地道。
“什么?”墨十一不解地问。
“我告诉你一个天大的秘密,现在血虎山上出现许多珍贵的千年人参。这个秘密我可不曾告诉第二人,现在特地告诉你,祭家少爷这样尊贵的人听了不要紧,要是其他穷光蛋听了,我老人家绝对要他十文钱,一个也不能少。你现在上山挖参,绝定可以发大财。”
“血虎山上有千年人参?我怎么没听说过?”祭落华冷冷地问,看他如何圆谎。
“不瞒你们二位说,我和‘元红’药铺的顾主管那可是过命的交情,他有什么事情从来不瞒我的。当然,他就是想瞒我也瞒不住,我是什么人?天才相师,什么不知道?!他现在发动了很多药铺的伙计到山上挖人参去了,要不是我老人家立志救世济民,也早跑到血虎山去挖人参了!我老人家索性再发一次善心,告诉你人参怎么挖。人参,喜阴凉、湿润的气候,多生长于昼夜温差小的一百五十丈到三百丈山山坡的杂木林中。挖人参的工具,非铁非木,要用动物的角质做成才好。人参成熟时,参叶不藏于杂草中,所以挖人参第一要看叶子。人参的叶子什么形状,你应该知道,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对吧?在挖之前还要扣上红头绳,要知道,人参可是有灵性的东西,特别千年人参,那可是成了仙的,一定要用红头绳拴住,要不然它会跑掉的。”
通天晓的这一番话倒是对祭落华触动不小,难怪他发现这几天上山的人多了起来,他没留神,以为是樵夫和猎人,想不到竟真有人上山挖人参。
他这次来找通天晓,本来就是请他算一卦,看看自己的财气在哪里,如果血虎山真有千年人参,那倒不如去碰碰运气。
这样的话,自己不必再找他算卦了。自己堂堂祭家弟子,虽然在祭家不待见,但没必要,实在没有找通天晓这样的人算一卦,既然他已经无意中泄露了口风,不如自己立即上山碰碰运气。
听了通天晓的话,祭落华立即动身回去准备,他用牛角做成一个镐头,带上红头绳,同时关照了一下看守祠堂的老沈,兴冲冲地上了血虎山,攀藤附葛,一直向深山中走去。
血虎山处于元焱王朝西北边陲,是有名的穷山恶岭。当年,祭家的先人在山麓创下这一片基业,可是和祭家的仇敌进行了殊死浴血的决斗,使得血虎山的恶名才著名于天下。岭内回环,丛莽密菁,参天蔽日,毒岚烟瘴,终年笼罩。许多毒虫怪蟒外,盘屈追逐,越是进入山深处,越是要打点起十二分的精神,否则很有可能一命呜呼。
在深山老林中,他还真的遇到了一两个挖参的人。他按照通天晓指点的方法,在适合人参生长的山坡杂林中四处转悠,一连好几天,长有卵形或菱状小叶片的掌状复叶,一片也没有看到。他不禁有些气馁,可是转念一想,这千年人参哪是那么容易就给自己发现的,说不定,这山上本来就没有什么千年人参,不知道谁最初传来的谣言,竟传出这里出现了千年人参。要知道祭家就在山麓,西京城还有天下第一大药铺“元红”,就是有什么千年人参,也早给挖出来了,怎么到现在?
不过这个消息可是自己目前最有可能挣钱的一线指望,自己可是宁可信其有,而不可信其无。他甚至带了红薯、粟米和炊具,点燃火把,夜以继日地踩在疏松、肥沃、腐殖质层深厚的棕色森林土或山地灰化棕色森林土上,四处寻觅那一线发现人参的可能。夜深了,回不去就宿在森林中,好在血虎山除了毒蛇毒虫,野兽倒不多,这方面倒没有什么危险。
因为身上淤积的伤势,他练功的进度已经放慢了,一门心思地放在寻找千年人参上。
一天天过去,一点人参发现的迹象也没有,他带着巨大的失落,不过在失落中,他也有一股亢奋,因为他发现,上山来挖人参的人似乎越来越多,看来,即便血虎山真的没有什么千年人参,但传出这个谣言,绝对不是空穴来风。
这天,在一片灰暗的灌木丛中,他偶然发现,一个鲜红光洁,形似鸡腰的榔头模样的东西生在细杆之上,很像成熟的参籽,他大喜过望,连忙探身过去,急忙中,手臂竟给尖锐的荆棘划得鲜血淋漓,衣衫也给撕开,结果却是空欢喜一场。这哪里是什么成熟的参籽,竟是一条凶猛的毒蛇头颅,鳞彩斑斓,红信焰焰,对着祭落华闪电般地咬来,幸好祭落红多年练武,反应还算机敏,手腕快捷地一缩,避开了毒蛇致命的一咬,顺手扯下一条荆条,他手握的是没有棘刺的一边,而满是棘刺的一端迅速地一闪,从毒蛇的七寸中穿过,带着暗红色的血液,“嗤”地一声,将毒蛇定在一颗树上,毒蛇的身子还在不停地扭动。
他的动作虽然迅捷,但不过是在危急关头发挥的一种本能罢了,就在他感到大松一口气的时候,忽然从灌木丛中传来一声痛苦的呻吟。
灌木丛中有人?他吃了一惊,这才从灌木丛的缝隙中,看到一个满脸乌黑的人,尖角扁巾歪在一边,赫然是墨十一。他身边扔着一个骨刀,显然,他也是过来挖参的,想不到人参没挖到,竟先中毒了。
“墨先生,你怎么样了?”祭落华从一个宽大的空隙中钻了进去,关切地问。
“我怕是不成了,九少爷,我是个苦命人,现在毒死了也好。”他带着哭腔,有气无力地道。
他一条手臂乌黑,肿得几乎和大腿一般粗,胸口也是乌黑,显然,蛇毒已经侵入了内脏,脸上也是乌黑,隐隐有黑气浮现,看来他说的是实情,这个苦读多年也没捞上一个举人的书生眼看就要毒发身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