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直接走回我往的旅馆去。卖酒的商店都已关门,但不少酒吧还开着。我轻松地从它的门前走过去,同时抗拒着站在第五十七街假日旅店两厢的街头妓女的诱唤。进得旅馆,我向雅各布点々头,确定一下无人给我留口信儿,便上楼了。
“你这个假装神圣的坏蛋。你比我强不到哪儿去!”他说这话时已酩酊大醉,带着酒鬼自卫性的好战口吻,将内心暴露无遗。他的话并不是有意要伤害我。不管是谁陪着他,他都会这么说,甚至会说给黑夜听。
即便如此,这句话仍在我头脑中回荡。
我钻进被窝但睡不着觉,起身打开电灯,坐在床边,掀开笔记本。我看了看过去写的东西,然后将我们在十马路那间小酒馆里交谈的内容选一两条记下来。我又写了几条自己的想法,像小猫玩耍毛钱球似的,反复推敲起来。当我的脑子再也转不动圈,只剩下同一种想法在脑海中闪动时,我放下笔记本,拿起先前买的一本畅销书,可是读不进去。一段不知读了几遍,还不知它说什么。
几个小时以来,我头一次感到真想喝些酒。我变得焦灼不安起来,想变々规矩。离旅店三个店门之外就有个自助快餐铺,那里有一冷箱的啤酒。再说,我什么时候也没让啤酒给灌醉过。
但我坐着未动。
昌斯没有问我为什么愿意替他干活。德尔金认为明显的动机是为了钱。伊莱恩乐意相信我干这纯粹是出于我的习惯,就像他喜欢玩小把戏,上帝喜欢原谅罪人一样。全都不错,我确实是为了有钱用,侦探是我到目前为止最懂行的职业,它已成为我的专长。
但我还有一个动机,这个动机可能更重要。追查杀害达金婻的凶手可以转移我的注意力,帮我戒酒。
至少,在一段时间内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