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醒来时太阳已经老高。等我洗过澡刮完脸,走上大街时,它已钻入一堆乌云。一整天它都忽隐忽现,好像指挥它的人不愿好々干似的。
我简单地吃过早餐,打了几个电话,便走向闹市彩光大旅社。为查尔斯?琼斯登记的管理员没有当班。我在档案里读到过对他的询问报告,心里清楚,从他身上我不可能获得比警察更多的东西。
一位副经理让我看了琼斯的登记卡。他在姓名栏下印上了“查尔斯?欧文?琼斯”的字样,在签名栏下印的是“查?欧?琼斯”。全是大写字母。我把这指给副经理看,他说此种差异很常见。“人们有时在一行写全名,在另一行写缩称,”他说“两种写法都是合法的。”
“可这不是签名。”
“怎么不是?”
“他是拿铅字印上去的。”
他耸々肩。“有人写什么东西都是印的,”他说,“这人是打电话预定房间的,并且一进门就预付了现金。在这种情况下,我想我的人不会对他的签名提出任何异议。”
这正是我的疑点。引起我警觉的是,琼斯是在尽力避免留下手迹,我觉得其中必有蹊跷。我仔细观察他印下的全名,不由得联想到:查尔斯的前三个字母与昌斯的前三个字母完全相同。上帝才知道这一发现有无意义。咳,我为什么要朝自己雇主身上想呢?
我问,这位琼斯先生在过去几个月里是否来过这里。“在过去的一年内,他不曾来过。”副经理肯定地说,“我们把过去的登记卡接字母顺序都贮入了计算机,有位侦探已经专门捡查过。如果这很重要的话——”
“另外还有多少客人签名时用的是大写字母?”
“这说不清。”
“让我看々过去两三个月的登记卡怎样?”
“您想找什么?”
“找々还有谁像这个人似的印上自已的名字。”
“噢,我想这确实难以办到,”他说,“您能想象得出一共会有多少张登记卡吗?这是一座备有六百五十五套房间的大旅社。先生您叫——”
“斯卡德。”
“斯卡德先生。每个月都要超过一万八千张卡片。”
“如果只看仅留宿一夜的客人呢?”
“客人平均住宿是三夜。即使是仅留一夜的每月也要超过六千张登记卡。两个月就是一万二千张。你想过需要多长时间才能看完这一万二千张卡片吗?”
“一个小时大概能看两千张,”我说,“因为只需浏览一下,看々签名是手写的还是用大写字母印的。我看只要两个小时就成了。我可以参加,再请您找几个人来帮忙。”
他摇々脑袋,“我无权做这种安排。”他说,“确实不能。你是个一般市民,不是警察,即便我愿意合作,我在旅社的权力也有限。如果警方能做出正式要求的话——”
“我知道我是求您帮忙。”
“如果这种忙我能帮的话——”
“这是个额外要求,”我继续说,“我肯定会给占用的时间付予报酬的,包括时间和给你们造成的不便。”
这话若在小些的旅馆一定管用,可在这里我是白费时间。看来他都没有意识到我正在向他行贿。他还是说如果警方能为我提出要求,他会欣然从命。这次我只好将此事先放一放,转而又问,我能否把琼斯的登记卡使用一段时间,以便复制一下。
“噢,我们这儿正有一台复印机,”他忙说,因终于能够帮忙而感到很高兴。“请稍等一等。”
他带回一个复印件,我表示感谢,他问我还有别的事没有,听语气他准认为我没有了。我说,我想看々死者的房间。
“不过,警察已把那里查过了。”他说,“现在房间正在装修。你也知道,地毯需要重换,墙壁需要再漆一遍。”
“我还是想去看々。”
“确实没什么可看的了。我想今天有工人在那儿干活儿。油漆工走了,但铺地毯工肯定还在——”
“我不妨碍他们干活儿。”
他把钥匙交给我,让我自己去,我找到房间,庆幸自己有侦探的韧劲。门是锁着的,铺地毯工好像是去吃午饭了。旧地毯已经揭去,新地毯才铺了三分之一。其余的还卷着等待铺设。
我在那里待了几分钟。正如副经理所说,确实没什么可看的。房内空々荡々,既无达金婻的遗迹,也无多少家具。墙壁上的新油漆闪闪发光,浴室里也很耀眼。我像个企图找出病人有无震颤现象的精神病医生,转来转去,想用手指尖触摸出屋内的不正常地方。既使真有疑点我也难以发现了。
窗户面向市中心,视钱全被别的高楼大厦阻挡,从一个夹缝中我瞥见了矗立在最热闹街段的世界贸易中心大厦。
她有时间从这里凭窗远望吗?琼斯先生在作案之前或作案之后也从这扇窗户向外看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