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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爱莲无路可走(1 / 1)

天边刚刚有了一抹霞光,陈家药堂后院便升起了炊烟。木板门嘎吱一响,里头走出清秀娟丽的女子,她穿着墨绿的粗布袍子,青丝绾成圆髻,随意簪了一支木雕花钗。风拂过女子的脸,吹起耳边的垂发,露出尖小圆润的下颚,实在好看。

陈家少爷立在巷子口,等着女子过来。

女子手中提着一个空木桶,她要去后院打水。转过角门,旁侧的陈家少爷身形一闪,将她揽在怀里一路往假山后拖。女子不敢叫,陈家少爷得寸进尺,一手紧紧的扼住女子的腰,一手在她胸前摸索。女子靠在凹凸不平的假山上,拼命的挣扎。

空木桶倒在地上打滚,发出咣啷咣啷的声响。

陈家少爷道:“水华,你就从了爷罢。”水华晶莹嫩白的脸颊滚落泪花,惊慌道:“你快放手,老爷会知道的。”陈家少爷凑上唇去咬,含糊道:“老头子知道就知道,能耐我如何?水华你放心,等我当了家,立刻休了黄脸婆,扶你做正室...”

这样的话,水华听了好几次。

但她从不信。

当年那人说不管她是谁,在他心里,都是十四福晋。

可到头来呢?为了别的女人,他杀了自己两次。

她的衣衫被男人扯开,浑圆光洁的胸脯在晨光里,透着蛊惑人心的美。她的手摸到一颗石子,本能往男人脑袋上砸去。男人吃痛,往头上一摸,竟是腥红的鲜血,他怒道:“贱人,你竟敢打我?以我的身份,能看上你,是你的福气,别以为有阿玛给你撑腰,我就治不了你!”

说罢,长臂一挥,狠狠甩在水华脸上。

嘴巴火辣辣的疼,水华却顾不得,她只担心,会不会留下掌印,叫人背地里议论。男人又要扑上来,假山那边忽而传来声音,道:“听说老爷要纳水华为妾,我早说那丫头狐媚,最善勾引男人的,她来咱们府上才半月而已,不仅老爷,连二少爷瞧见她,都移不开眼珠子呢...”另一人低声道:“难怪夫人生病了,老爷也不管不问...”

水华镇定心神,微不可闻道:“二爷,我已经是你阿玛的人了,往后你得叫奴婢一声姨娘。”陈家二少爷龇牙道:“老头子年过半百,你真要嫁他?”水华冷声道:“是。”说完,她平静自若的拢好衣衫,弯腰提好木水桶,道:“请二爷不要再来找我,不然,我会告诉老爷。”

好不容易摆脱了陈家二少爷,水华打了水,提到厨房,给一家子煮早饭。

柴火烧得烟雾朦胧,她从柜中找了一点跌打的膏药,涂在唇边红肿之处。接着炒菜的婆子来了,道:“别烧火了,老爷让你去书房伺候茶水。”

水华答应了,起身拍开身上的灰尘,徐徐穿过走廊,拐进老爷书房。

陈老爷坐在炕上读书,看见水华,便招了招手,道:“你过来。”水华温顺的半跪在踏板上,抬起月亮般纯净的侧脸,道:“给老爷请安。”陈老爷扶了一把,拉住她的手在粗糙的掌心里摩挲。水华不敢挣扎,任他揉着。陈老爷道:“让你在厨房做事,实在委屈你,再过两日,爷就娶你入门。”

水华脸上没有表情,她知道,自己越是冷淡,男人越是欲罢不能。她柔柔道:“您真的愿意,为了我,把祖传的秘方交予王太医吗?”陈老爷笑了笑,道:“方子在谁手上都是一样,皆为济世救人。”水华眼眸红了红,泫然欲泣道:“爷待我真好。”

陈老爷道:“你知道就好。”他引着她直起身,坐到自己怀里,伸手上下蹂躏着,恨不得立刻铺床压倒这水灵灵的姑娘。但他忍着,玉泉镇地儿虽小,但他陈老爷的药馆开遍京城,也算乡绅土豪,不能做欺世盗名之事。更何况,水华的卖身契还在王太医手里,不过被他借来熬煮几日汤药,增添人手。

只有拿到卖身契,水华才能真正算是他的人。

水华从老爷书房出来,依旧回厨房做事,顺便会帮着药馆煮两副清热消暑的汤汁,分给周边邻居百姓服用。午膳时,她趁着陈府的人不注意,偷偷溜出门,在后街与王太医会面。

她此时换了一副模样,眼神烁烁有光,道:“陈老爷已经答应交出方子,等你拿到方子那日,我就吃下“不死”毒药,到时候你记得救我。自此后,我俩再无瓜葛,世上也再无女子叫水华。”王太医哀伤的看着水华,道:“芙蓉,是我对不住你。”

是的,水华就是芙蓉,芙蓉就是爱莲。

爱莲冷冷道:“你没有对不起我,五年前你救了我,三年前你带我出宫,权当我报答你罢。”王太医懊恼道:“我不该让你来陈府,不该拿你做交易,是我不好。方子我不要了,你现在就跟我回去!”爱莲没有一丝动容,淡淡道:“事已至此,已容不得你我选择。”

言尽,她全身而退。

如果那年在皇宫,她也能全身而退,安安然然嫁给王太医,或许一切都会不同。

但世上没有后悔药吃。

本想着从后门溜进厨房,却一头撞上陈二少爷。爱莲神情淡然,道:“给二爷请安。”陈二少爷道:“刚才那个男人是谁?”爱莲道:“二爷看错了,并没有男人。”

陈二少爷挑眉一笑,道:“你别狡辩,要是我现在去告诉阿玛,你猜阿玛会相信你,还是相信我?”顿了顿,见爱莲脸上有所松动,又邪气笑道:“你跟我去小药房,我便不告诉任何人,你也能顺顺利利的当上陈府的姨娘。”

爱莲无路可走。

大中午的,老爷休息了,药馆的下人都要吃饭,小药房里空无一人。陈二少爷步步紧逼,欲.火烧身,把爱莲掳至后堂的小案几上,剥衣解带,强行宠幸了她。他猥琐的脱了她的小裤,掰开她的双腿,照在窗下的阳光里瞧,嘴里还不停的说些不堪入耳的话。

爱莲痛不欲生,但她没有挣扎,她忍了。

这世上,已没有什么是她不能忍的。

这是她的第一次。

腰上酸痛,她给主管请了假,软趴趴的躺在木板床上睡觉。夜里陈老爷令丫头来问她的身子,她回说早上吹了风,头有些疼。陈老爷下了令,让主事不要再给她事做。

陈老爷打算后日迎她进门,做四房。

事情依着爱莲计划的方向行进,王太医拿到秘方后,爱莲吃了“不死”毒药,陈老爷虽心有不甘,但也无可奈何,只能叫人把草草她埋了。

王太医半夜挖开坟墓,救出爱莲。

爱莲醒了后,无处可去,遂暂居于玉泉镇,又怕被人认出,便用绣帕遮住鼻口,才敢在大街上走动。天气越来越热了,她拿着王太医给她的安家费,在集市上买了些绸缎,打算自己缝两件单薄轻便些的裙子。不料,却撞上御林军在街上呼斥着往县衙奔走。

玉泉镇素来安定平和,从未出过大阵仗,如此浩浩荡荡,实属难见。

百姓们簇拥着往县衙看热闹,她混在人群里,稀里糊涂的,就到了县衙。里头打打杀杀,又是射箭又是放枪,她没得兴致,正要离开,却看见系在门口旁的烈马。

烈马她不认识,但她认识鞍上的花纹,还有挂在马脖颈上的小铁牌,上面用满文汉语刻着——十四阿哥。她顿时手足无措,脑中空白一片。

过去的事,清晰如昨天发生,轰轰烈烈的席卷而来。

在人来人往的库布场,他屈尊纡贵问她:“要帮忙吗?”在钮钴禄府的花园里,他从樱花雨里走来,眉目清朗道:“你喜欢樱花?”还有那日在郊外骑马,他信誓旦旦说:“不管你是谁,在爷心里,都是十四福晋。”

好像所有不好的事情都不见了,在这一瞬间,她的记忆里,通通只剩他的好。

衙门里的吵闹声静了下来,她恍惚的挤进人群,遥遥望见他身长玉立站在官兵中央,目光凛冽,眄视着匍匐在地的奴才们,指挥若定,君临天下。

她还看见,他的怀里,抱着一个女子。

女子的背影消瘦,梳着长辫子,未施朱钗,待她的脸慢慢转过来,爱莲整颗心都跳到了嗓子口——她...她居然醒了?为什么没有人告诉我她醒了?

爱莲攒紧了拳头,连着对十四的恨意,滚滚涌入心间,像失堤的洪水般,将她淹没。她们要出来了,爱莲机敏的往巷子处一躲。她听见蔷薇问:“去哪儿?”十四爷回道:“咱们去给阿醒买拨浪鼓。”蔷薇又道:“我有些饿了。”

十四爷笑道:“想吃什么,爷带了银子。”

她跟了他们一路,看着他们说笑,看着他们买各色的玩意儿,看着他们吃饭你给我夹我给你夹,他们一点不顾外人的目光,他们还手牵着手。

凭什么,他们开开心心白头偕老?凭什么,我要历经艰难,还要被人凌辱?爱莲的心在滴血,蔷薇和十四的笑容,就像一把利刃,一刀一刀的割在她的身上,血流不止。

这世间,太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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